光明與黑暗都是生命中的一種選擇,也是兩股不同的力量,一個照亮別人,一個籠罩別人。也代表兩種不同的心態和想法。
有些人對於修行或是面對人生的問題,他們選擇獨善其身,傾全身的力量在自己的身上,用百分之一百的專注想去解決自己的問題,想達成自己人生的幸福。但是,對自己付出了100%,總是有離達成還是少了一些些。往往把自己陷入了黑暗的能量中,那種分別他人和控制他人的慾望中,這是一個非常辛苦卻難以達成的路。活在黑暗之中卻不自知。
另外有幾極少數的人,或是慢慢覺醒的人,他們開始意識到從改變自己,善待他人做起。他們開始從尊重和祝福周遭的人事物。放棄了離間和控制別人的方法,也開始學習用愛的角度來面對生活。那光明和愛的能量開始走人他的人生。他只要用百分之51%的力量去愛別人,就可以百分之百,達成自己想要的生活,甚至是解決自己的問題和考驗。唯有愛別人才能解千古的因果業力,照亮所有的黑暗。一種愛的修煉,一種外在能量的呈現。
光明與黑暗,付出51%愛別人與付出100%愛自己。選擇愛自己掌控他人,或是愛別人尊重他人。外在的場域會
顯現你內在的能量和選擇,是光明還是黑暗,都是生命中的一種覺知和選擇!
讓我們一起透過不斷學習,改變,走向光明是必然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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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源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